喜 报
为表扬先进,激励全国人民监督员以及检察系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监督员工作者和集体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决定,对170名“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67名“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者”,65个“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予以表扬。
其中,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三思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黄社利,作为人民监督员在我院积极履职,以《河北省邢台市人民监督员主动提请监督制发南和区古石碑文物保护检察建议案》为履职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评为“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
此次获奖,充分彰显了南和区检察院在积极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监督履职、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下一步,南和区院将以此次评选为契机,依法公正履职,践行为民宗旨,不断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