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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关于开展集中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办案活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6-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高检和省、市院关于“集中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惩治惠农扶贫领导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办案工作力度,促进国家惠农扶贫工作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和惠农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服务邢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办案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组织动员全市反贪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在短时间内集中查办一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惠农扶贫资金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惠农扶贫领域形成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和震慑效应,促进惠农扶贫领域工作人员廉洁用权、依法履职,确保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实,保障涉农惠农扶贫资金真正惠及广大农民,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健康发展,为我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查办案件重点

(一)重点人员。坚决依法查办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

(二)重点环节。坚决依法查办发生在农业开发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贪贿犯罪案件。

(三)重点案件。坚决依法查办:一是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财政扶贫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支农惠农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是农业发展建设资金、农民各项补贴资金以及救灾、医疗、培训、政策性保险等专项资金中发生的贪污挪用犯罪案件;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是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农村公路、广播电视、通信村村通等工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四是农村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三、工作措施

集中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办案活动从2016年2月开始,至2017年7月结束。主要工作措施:

(一)主动出击,摸排线索

1.深入财政扶贫等相关部门广泛排查信息。目前国家各项惠农扶贫资金涵盖扶贫开发、农林、民政、卫生、交通、水利、住房、教育、退耕还林、家电下乡等12大类50多种,由多部门分头负责实施。反贪部门要主动与上述相关部门特别是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对2011年以来惠农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全面了解掌握惠农扶贫资金项目的类型、来源、发放标准、用途、流程等,特别是涉农资金、扶贫开发和农村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全面掌握信息,从中发现问题。今年2至4月,市县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正在全市联合开展“财政扶贫资金项目专项治理”,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反贪部门要主动与之保持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工作机制,积极收集案件线索。

2.拓宽案源,多渠道获取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线索。各院反贪部门要积极行动,深入基层、走进农户,主动从社情信息、舆论媒体、网络举报等方面挖掘线索。在检察机关内部加强同侦监、公诉、民行等各部门间的协作,及时发现线索,优先办理。

3.加强举报宣传,发现犯罪线索。市县两级院反贪部门要组织专项举报宣传活动,发动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犯罪,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迅速打开专项办案工作局面。

4.加强对案件线索的评估分析,提高初查成案率。对现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要全面清理登记、逐件审查评估,对有价值的线索抓紧进行初查,提高线索利用率和初查成案率。市院要汇总掌握本地惠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总体情况,建立台帐。对大案要案线索,市院要直接开展初查和立案侦查。

(二)因地制宜,重点突破

各地惠农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不同。临城、巨鹿、广宗、威县、平乡、新河是国家级贫困县,内邱、南和、任县、临西是省级贫困县,上述10个县每年都有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的投入方向、使用方式也各不相同。产业扶贫有的县是公司化经营,有的是直接拨付到户,有的是农户入股;有的发展种植业,有的发展养殖业,有的是家庭手工业。各地情况不同。国家、省级扶贫县可以把扶贫开发领域作为清查重点。其他院要通过全面摸排,把本地惠农资金投入规模大的行业项目、责任单位和部门、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人员作为重点,重点排查,理性分析,打开办案突破口。各院都要密切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领域,深入调研摸底、收集排查案件线索、在综合研判相关信息的基础上,重点确定一两个问题突出的领域,精心谋划部署,组织开展“小专项”行动,实施重点突破。

(三)讲究策略,确保效果

开展集中查办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办案活动,政策法律性强,涉及部门多,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中考虑不周或执法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很容易产生不良的负面影响。因此,在组织开展专项办案活动中,要特别注意讲究工作策略,确保专项办案活动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要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注重办案效果,切实通过办案促进惠农扶贫政策的落实,促进惠农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

2.内紧外松,不要搞大哄大嗡。各院要在全面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明确工作方向,突出办案重点,千万不能全面开花,雷声大雨点小,造成负面社会影响。

3.加强办案风险评估。始终坚持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查办每一起案件都要认真进行风险评估,特别是对利益关系复杂、矛盾尖锐、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要充分预测、评估办案风险,事先制定风险处置预案,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切实防止因考虑不周、执法不当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和社会和谐稳定。

4.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深查窝案串案。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行业关联性明显,犯罪往往需要多人分别行使职权、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实施和完成,在犯罪形态上多呈现为串案和窝案。各院要根据这一特点和规律,充分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方法,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项目和人群,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采用“挖窝查串、重点治理”的方法,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一旦发现窝案串案,就要紧咬不放,打点、查串、挖窝,深挖彻查,利用办案规模效应,增强办案震慑力,形成惩治惠农扶贫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5.把握好政策界限。要正确把握查办大案和小案的关系,坚持大案小案并重,决不能因片面强调查办大要案,而放弃对危害群众利益的小案的查处。要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自首的要依法兑现宽大政策。对于涉案人员众多的案件,要坚持惩治少数、教育挽救多数,从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出发,把握好法律政策尺度,尽量缩小打击面。

(四)强化督导,全力推进

1.强组织领导。市院成立专项办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凤鸣同志任组长。市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董文清同志,市院反贪局副局长郗占岭同志任副组长。反贪局综合处、侦查处、大要案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专项活动办公室设在反贪局综合处。各院反贪局要切实将专项办案活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入调研,认真谋划,制定出重点突出、措施明确、切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在3月15日前报市院反贪局。

2.加强指导协调。市院反贪局设立三个督导组,分片包干负责对全市专项办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市院对重大案件线索实行挂牌督办,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尽快突破一批重大、典型、有影响的案件,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对干扰多、阻力大,查办确有困难的案件,市院要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及时采取交办、提办、参办、督办或者指定异地管辖等方式,促进案件顺利办理。对办案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市院要重点督导,帮助扭转被动局面,推动工作均衡发展。

3.善工作制度。建立专项办案活动工作月通报制度。各院反贪部门对专项办案情况要按月填报统计数据报表,及时报送办案信息。市院反贪局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动态,逐月统计和通报办案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办案经验,指导专项办案活动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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